扬州建工控股集团公司债主承销商遴选公告
一、本次发债概况
扬州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或“公司”)拟在交易所注册发行不超过5年期10亿元公司债(私募)。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扬府办发〔2016〕150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工作的意见》,公司现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次公司债的主承销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主承销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5、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同时双方需在投标前就协作分工和承销份额等相关事直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均须满足资质要求。投标人己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投标或单独投标。
7、存在其他有违反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三、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附件1)。
2、资质证明文件(附件2)。
3、综合实力(附件3)。
(1)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21年、2022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
(2)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22年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结果。
4、承销实力(附件4)。
(1)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全国范围内承销公司债券的规模。
(2)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江苏省范围内承销公司债券的规模。
(3)投标人2021年度净资本情况。
5、余额包销承诺(附件5)
6、发行方案设计(附件6)。
债券注册发行方案设计、申报时间安排、时间节点控制等。
7、项目团队服务能力(附件7)。
债券注册发行项目团队的人员组成、学历、经验、协会沟通能力等。
8、费用报价(附件8)。
投标人需按照年化费率格式提供本次债券承销费率报价,且不接受浮动报价(组成联合体的主承销商报价应保持一致)。
9、为提高本次招标效率,投标人应注意:
(1)投标文件应根据本公告(含附件)中所提供的格式,按顺序填写内容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有目录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2)投标文件内容应简洁易懂,切合要点。
(3)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若发现投标文件有关内容表述与事实明显不符且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遴选资格。
四、评审机制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将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对投标人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独立评分,在招标人履行相关程序后,最终确定本次公司债券主承销商。
2、本次遴选评审会不设置现场述标环节。
五、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且必须统一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面交或邮寄给招标人,不得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9】月【20】日下午【3】时(采用面交方式的,以投标文件递交登记时间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为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保密义务
未经本公司同意或授权,投标人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复制本公告(含附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七、注意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2、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本公告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招标人为准。
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方式影响本次遴选工作,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竞标资格。
八、招标工作联络方式
招标人:扬州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束震
联系电话:【0514-87366505】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