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遴选公告
一、本次发债概况
扬州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或“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不超过10年期10亿元中期票据。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扬府办发〔2016〕150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工作的意见》,公司现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主承销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承销资质。
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存在其他有违反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三、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附件1)。
2、资质证明文件(附件2)。
3、承销实力(附件3)。
(1)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全国范围内承销中期票据的规模。
(2)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江苏省范围内承销中期票据的规模。
(3)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发行中期票据的次数。
4、过往合作情况(附件4)
参与招标人过往债券承销及投资情况。
5、余额包销承诺(格式自拟)。
6、发行方案设计(附件5)。
债券注册发行方案设计、申报时间安排、时间节点控制等。
7、项目团队服务能力(附件6)。
债券注册发行项目团队的人员组成、学历、经验等。
8、费用报价(附件7)。
投标人需按照年化费率格式提供本次债券承销费率报价,且不接受浮动报价。
9、为提高本次招标效率,投标人应注意:
(1)投标文件应根据本公告(含附件)中所提供的格式,按顺序填写内容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有目录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2)投标文件内容应简洁易懂,切合要点。
(3)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若发现投标文件有关内容表述与事实明显不符且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遴选资格。
四、评审机制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将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对投标人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独立评分,在招标人履行相关程序后,最终确定本次中期票据主承销商。
2、本次遴选评审会不设置现场述标环节。
五、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且必须统一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面交或邮寄给招标代理,不得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2月21日下午14时(采用面交方式的,以投标文件递交登记时间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为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保密义务
未经本公司同意或授权,投标人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复制本公告(含附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七、注意事项
1、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2、本公告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招标人为准。
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方式影响本次遴选工作,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竞标资格。
4、由中标人承担本次招标产生的招标代理费用。
八、招标工作联络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扬州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波
联系电话:15205276518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广陵新城文昌东路10号城建广场A3号楼15层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扬州建控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广陵新城文昌东路10号城建广场A3号楼9层
联系电话:0514-87369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
电话:18952781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