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宜居发展有限公司以房换房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4-07-093750

项目概况:

扬州宜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居公司)以房换房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企采购获取谈判信息,并于2024年7月12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谈判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宜居发展有限公司以房换房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KDL-2024005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5.成交供应商数量: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全部成交。

6.最高限价:房屋价值评估及租赁价格评估合计500元/户;

7.合同履行期限:完成评估任务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服务期内,采购单位有权综合供应商历年考核结果及各供应商业务能力、服务水平等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末位淘汰,取消成交资格,终止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下列材料:

(1)谈判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备注:(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等,投标文件中第5、6、7项中证明材料等须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2)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谈判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谈判被拒绝且不允许在谈判开始后补正。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经相关部门备案的房地产评估资格或资产评估资格(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地产评估师或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为扬州市建设局公布的《扬州市区2024年度房屋征收(搬迁)评估机构名录》内(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建控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广陵新城文昌东路10号城建广场A3号楼9层925室)

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于“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企采购”上,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1日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被授权人持介绍信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扬州建控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广陵新城文昌东路10号城建广场A3号楼9层925室)登记报名,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企采购”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元,报名时缴纳。

四、谈判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9点30分

地点:扬州建控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广陵新城文昌东路10号城建广场A3号楼9层开标室)

五、谈判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9点30分

地点:扬州建控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广陵新城文昌东路10号城建广场A3号楼9层开标室)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装入一个标袋密封。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

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并提供投标文件盖章版扫描件存入u盘,放入标书标袋里密封,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谈判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

3、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宜居发展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扬州建控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广陵新城文昌东路10号城建广场A3号楼9层

项目联系人:沈工

电话:1599513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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