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控股〔2009〕23号-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9-06-113298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根据市安监局扬安监200977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

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〇〇九年六月十一日

   

 

抄送:市安监局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
Copyright(C) by 扬州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8-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9016160号 苏公网安备32100202010097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10号城建广场3号楼 邮政编码:225002 联系电话:0514-8736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