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文件】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0-05-254271

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扬安监〔201066

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局(分局)、文广新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市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新城西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驻扬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各项活动,进一步营造浓郁的安全文化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我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安办《关于开展2010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1017号)精神,现就全市开展2010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办发〔201015号文件部署要求,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集中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富有实效的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全民的安全素养,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治理行动,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三、活动时间

6130日。其中,613为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四、组织机构

 全市安全生产月的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七部门共同主办,并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指导、研究有关宣传活动方案。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法规信息处,负责具体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形式

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周都要安排一个主题进行重点宣传。第一周是安全生产宣传周,第二周是安全文化和科技普及周,第三周是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第四周是应急预案演练周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各日活动安排:613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由市安委会负责;614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日,由市公安交巡警支队牵头负责;615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日,由扬州海事局、市交通局牵头组织;616消防安全宣传咨询日,由市消防支队牵头负责;617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宣传咨询日,由市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局牵头负责;618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咨询日,市质监局牵头负责。

 六、主要活动内容

 我市将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协调会议,研究确定安全生产月的主要活动项目和计划安排,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

 1、在《扬州日报》刊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答记者问专版。6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实施。各地要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现场咨询、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基本规范》,积极推动《基本规范》落实到位。

 2、组织参加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应急能力为主题的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答题活动。

 3、组织参加第二届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活动。各地要发动广大企业一线员工、安全管理人员、社会群众、学生、文艺工作者等积极参与,创作、演唱、传唱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旋律优美的安全题材歌曲。

 4613,由宣传部、安监局等7部门共同主办“2010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安监、公安、交通、消防、建设、海事、质监、农机、教育、卫生、地震、供电等有关部门针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烟花爆竹、建筑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5、开展主题为我会安全、我能安全为主题的特殊工种安全生产技能比赛。通过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规范操作程序、遵守劳动纪律的等多方面的竞赛,提升特种作业人员业务操作技能,杜绝习惯性违章。

 6、启动安全生产专家百、千、万活动。召开安全生产专家聘任大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十大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发放聘书,组织开展专家进千家企业、查万条隐患活动,在全市掀起一个专家检查、专家服务的高潮。

 7、继续联合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康杯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和群众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8、启动十佳监管监察先进人物评选活动。各地要做好先进人物的推荐申报工作,充分发掘先进典型事迹,加大宣传报道,让社会更多地了解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者做出的贡献和崇高的职业精神。

 9、打造安全进公交流动宣传平台。在城市公交车上统一张贴安全生产月公益广告,精心制作安全生产宣传用语横幅,张贴在车厢显著位置,让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千家万户。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是安全生产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科学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引导舆论,营造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网络、短信等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的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宣传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传播安全理念。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厂区、车间、工地等张贴安全题材的宣传画和宣传标语,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形成处处见安全,时时有警示的安全环境,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协作联动,突出重点。各地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统筹安排各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社会参与面和教育面。

   请各地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情况总结分别于531日前73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法规信息处),联系人:刘慧芳,联系电话:87782289(含传真),电子邮箱:ajj@yangzhou.gov.cn

Copyright(C) by 扬州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8-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9016160号 苏公网安备32100202010097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10号城建广场3号楼 邮政编码:225002 联系电话:0514-8736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