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扬州建工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委员会
建控股委〔2009〕12号
关于学习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若干规定》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华建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近期,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等部委联合发布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7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规定》和《意见》”)是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于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促进企业科学发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对学习贯彻《规定》和《意见》作出具体部署。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贯彻实施《规定》和《意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深刻分析本部门、本单位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严格管理、监督,切实做到以防为主,关口前移。要深化对《规定》和《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和《意见》的行为。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规定》和《意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违反《规定》和《意见》行为的发生。
各单位学习贯彻情况,于9月中旬前报建工控股公司纪监室。
附件:
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2、《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