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控系统创先争优“双点评”工作实施方案
建控系统创先争优“双点评”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1月)
为全面贯彻落实扬州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双点评”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双点评”工作,要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基层党组织具体实施,制定方案,认真推进。各单位创先争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双点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职能部门(党办)为具体实施“双点评”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这项工作的布置、实施、监督和总结、上报等,确保“双点评”工作扎扎实实,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点评内容
党委(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能分工点评所属党组织,党支部书记点评(党小组)党员,党小组长点评党员,主要是点评对参加创先争优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党员群众点评,主要是对基层党组织与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情况的评价,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领导水平和作风、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
三、点评方式
集中点评与个别点评相结合。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形式开展活动,也可以通过个别交流、发布通知以信件、电话、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点评。
“双点评”要注重覆盖面,确保党组织负责人都作点评、党组织和党员普遍被点评,创造条件让更多职工群众参与其中。
四、总结整改
6月底前,结合庆祝建党成立90周年活动,各单位党组织要全部完成党组织各级的点评工作,并按要求开展党员群众点评,党员群众的知晓率100%、参与率达到80%以上,创造条件让所有的党员群众参与其中。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要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整改结果。
干部能力作风建设
创先争优“双点评”
扬州建工控股公司党委成员责任挂钩
(2011年度)
党委成员 |
责任挂钩 |
备 注 |
陆金龙、吴士茂 程 杰、钱启明 |
建工控股公司 华建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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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金龙、钱启明 |
扬建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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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士茂、钱启明 |
扬安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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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有农、钱启明 |
华建深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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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荣春、钱启明 |
华建北京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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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杰、钱启明 |
华建海南公司 华建上海公司 华建珠海公司 华建惠州公司 苏扬公司 中专校(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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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士茂、钱启明 |
华房公司(华亭) 二建公司 华宏公司 扬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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