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建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务公开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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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的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经研究,就规范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全面推进企业党的建设为重点,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规范实行党务公开,增强党务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进一步落实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时刻保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提高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确立党员主体地位,畅通党内事务沟通渠道,增强广大党员职工的民主监督意识,切实提高党务工作透明度。
三、公开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其他党内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党务公开的内容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三大部分22项。
(一)长期公开内容
1、党组织设置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分工及主要职责
2、党的有关方针政策、会议精神和文件规定
3、党内有关制度、企业内部相关制度
4、组织发展程序
5、“创先争优”
6、党务公开组织机构和监督机构
(二)定期公开内容
1、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
2、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
3、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
4、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情况
5、换届选举情况
6、年度组织发展计划,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年度建党对象名单
7、组织党员开展集中性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情况
8、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9、结对帮扶和捐款捐物情况
10、听取和采纳党员、职工意见和建议情况
(三)及时公开内容
1、组织发展情况,包括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2、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公开竞聘及专业职务聘用情况
3、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情况
4、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处理违纪党员情况
5、党员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6、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四、程序方式
(一)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党务公开目录包含党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责任单位等要素。建控党委指导系统各单位党委(支部)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目录。
2、实施公开。一是例行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可向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项。对申请公开的事项,党组织认为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3日内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收集反馈。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并按照职能管理权限,认真研究处理,及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党员监督,特别对署名的举报者,及时将处理情况告之举报人,听取其意见。每年年终,组织党员群众对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并征求下一年的党务公开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4、归档管理。建立党务公开台帐制度,明确专人将党务公开的文件、会议记录、领导批示、公开的内容资料、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及处理反馈情况等资料及时进行登记归档,并妥善管理,随时接受党员查阅。
(二)党务公开的方式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确定相应的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公示或内部网络等方式进行公开;对事关本单位生产经营、职工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可以经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通过企业网站、党务公开栏、内外报刊、会议等方式公开。
五、保障措施
1、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及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实施党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效、范围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
2、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由纪委负责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把党务公开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组织加强日常督查考核。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制度是否健全、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等。检查结果以通报等形式公开,对存在的问题,逐个进行反馈,限期整改。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假公开,不按时公开,弄虚作假的,发现后通报批评,对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处理;对于在公开中侵犯党员民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因党务公开不到位导致出现严重问题或引发群众上访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陆金龙
副组长:宗有农 吴士茂 钱启明
成员:陈绪宝 费玉波 戴壮民
办公室主任:陈绪宝,副主任:戴壮民
各所属基层党组织也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机构,但可从简设置,明确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党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行政领导也要积极参与。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党务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认识,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努力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的良好氛围。
扬州建工控股公司党务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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