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建公司房地产投资项目实施监察的工作办法

时间:2014-05-142964

一、指导思想

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精神,结合建设投资领域的经营特征,立足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体系和防范违纪违规的发生,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关心和爱护从业人员,根据党委要求和工作实际,对我公司房地产投资实施单位进行纪检监察。

二、工作方法

监察工作由公司纪检监察室负责。实行工作前移,过程监督,在不干涉正常经营工作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工作。经常性地对从业人员开展相关教育;帮助建立防范体系;不定期地检查各项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决策工作的民主、公平、公正;重点环节、重点工作进行过程监督。

三、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

1、督促和检查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督促和检查项目投资决策机制、项目各类招投标、甲供材料和设备选型和供货商的选定、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款和材料款等资金的审批和使用、工程及材料设备的预决算审批、工程质量管理、项目实施进度监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财务及办公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情况,使各相关单位努力做到制度健全、工作规范、有章可循、执行有力、违章必究。

2、督促房地产投资实施单位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不定期加以学习教育指导。

3、督促各相关方签定《廉政责任书》、《廉政合同》,监督和检查落实情况,确保廉政责任与经营责任同步实施。

4、督促和检查房地产投资实施单位工程招标、工程专业招标、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工程各类决算等领导小组的建立,确保各项组织健全,工作开展正常。

5、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相关招标等重点环节进行督查。

6、对工程款、材料设备款等资金的拨付进行监督。

7、及时处理人民来信,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公司纪监室

201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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